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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承辦教育部「110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」

一、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0年9月13日南大視訓字第1100015071號函辦理。
二、 參加對象:
(一) 公私立高中、國中小、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(班上有視障生優先)。
(二) 特教合格教師(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)。
(三) 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。
三、 上課時間:
(一) 第1階段:110年10月16日至110年12月12日。
(二) 第2階段:111年3月12日至111年5月22日(暫訂)。
四、 上課地點:臺中市私立惠明盲校(台中市大雅區雅潭路四段 336 號)。
五、 報名方式:
(一) 採傳真方式至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,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,如名額已滿,將以參加人員之 1至4 項為優先錄取。開課當日,無故缺席者,視同放棄,若原先已報名及錄取本視障學分班,卻無故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。
(二) 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視障生,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。
(三) 請於10月5日(週二)前傳真,傳真:06-2137944,確定名單於10月6日公佈於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:http://www2.nutn.edu.tw/vhc/。
(四) 若有任何疑問請電:06-2138354 陳可華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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