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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」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26日臺教師(二)字第1070037680E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(電話:02-7736-566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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