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投縣113學年度「Protect Our Ocean」海洋繪畫創作比賽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辦理。
貳、目的:
一、覺察海洋保護的重要性。
二、降低海洋環境汙染,一同保護海洋生態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南投縣政府
二、承辦單位: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
三、辦理單位:南投縣草屯鎮北投國民小學
肆、參賽對象資格:
一、本縣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學生、國民中學學生。
二、參賽分組:
(1)國中組(7至9年級學生)。
(2)國小高年級組(5、6 年級學生)。
(3)國小中年級組(3、4 年級學生)。
(4)國小低年級組(1、2 年級學生)。
伍、參賽辦法:
一、作品主題:保護海洋。
二、作品規格:
(1)比賽用紙規格﹕四開圖畫紙乙張(請將附件報名表黏貼於圖畫紙背面右下角)
尺寸不符者不予受理評分。
(2)創作方式不包含素描、剪貼、立體作品及電腦繪圖,以平面手繪為限。繪圖材
料、畫具不拘,須著色,不得裱框、護貝及書寫姓名;作品以圖案、意象為主
要表達方式。
三、繳件時間:113年9月10日至113年11月14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將作品連同報名表,
以郵寄方式寄至:54257南投縣草屯鎮北投路文教巷43號北投國小教導
處,請註明海洋繪畫比賽。
陸、評審辦法:
一、由承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,並組成本競賽評審小組進行評審。
二、評分標準(內容佔 40﹪、創意佔 30﹪、線條色彩佔 20﹪、作品完整度佔10%)。
柒、得獎名單公告:
得奬名單於113年11月21日公告於南投縣政府教育處網站、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
心網站。
捌、獎勵:
一、各組錄取前3名,第一名1名、第二名2名、第三名2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(第一名
1,500 元、第二名 1000元、第三名 800 元)。
二、每組得獎之指導教師限一人,發給指導獎狀乙紙(同組至多給獎一次,且僅限於就
讀學校之指導教師)。
玖、參賽注意事項:
一、每位參賽者以1幅作品為限,且不得為共同創作。
二、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,如經檢舉(檢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、檢附具體事
證,並以書面向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提出申請)為臨摹、抄襲或係他人
加筆之作品,於比賽前經查屬實,不予評選。如於比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,該作
品喪失獲獎資格,並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;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,應於公布名單後
10 日內檢具相關事證,具名送至南投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(光華國小)提出
檢舉(未具名者不予受理)。
三、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,且一稿不可以多投,若有抄襲等事實,經查屬實,
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。
四、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有權透過任何媒體出版、展
覽、編印、重製、刊登及再授權之一切使用權利,不另支付任何酬勞。
五、報名參賽即同意尊重評選規則及評選結果,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。
六、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,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
單位保有最終解釋、修正、變更及取消活動之權利,並公告於教育處周知。
拾、本計畫報請南投縣政府教育處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