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小學─生活課程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31923B號令訂定發布

主旨: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小學─生活課程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31923B號令訂定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1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31923C號函辦理。
二、發布令附件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(網址: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)。